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方位展示索结构建筑的独特价值,推进索结构在建筑领域的发展,引导建筑行业人员发现索结构建筑的魅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最美索结构”由中国钢结构协会空间结构分会颁发,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最美索结构”参评工程项目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相关国家、部颁以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合法性要求。
二、按规定通过验收或技术鉴定。
三、可以是在国内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工程,也可以是我国有关单位所承担的国外建设的工程;主要包括建筑索结构和景观索结构等。
四、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
第四条 衡量项目美的标准包括:
一、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对节能和环保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工程设计先进合理。
二、外观具特色和美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知度。
三、拉索受力及连接合理可靠,实现力学与美学完美统一。
四、建筑单体设计上注重整体布局与区域空间的协调。
五、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或历史价值,具有一定的地标性或具备旅游、休闲、度假等功能。
第三章 申报评选程序
第五条 凡从事索结构设计、加工或安装的单位均可向空间结构分会申报,申报应以项目为单位,承担该项目的单位可独立申报也可联合申报。
第六条 申报“最美索结构”的材料包括:项目简介、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技术鉴定报告、视频及照片。同时也可提供曾获奖项证书、业主或监理等推荐意见等相关资料。
第四章 评选及奖励
第七条 “最美索结构”由空间结构分会索结构专业委员会组织进行评选。
第八条 “最美索结构”评选过程分为四个环节:初审、网评、会评、综评。
一、初审:索结构专业委员全体委员对报名参与评选的项目进行资料初审,初审合格的项目进入网评环节。
二、网评:在空间结构分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入围参与评选项目的名单,接受群众投票,确定项目网评排名。
三、会评:每项工程至少安排一名索结构专业委员会委员获取近期工程照片五张以上,根据获取照片和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会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项目会评排名。
四、综评:根据网评占30%、会评占70%的方法,确定参评项目最终排名。对排名前十的工程项目授予“最美索结构”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条 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不得采用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违反者撤消申报和参评资格。评选活动组委会委员在评选中应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地进行评选。